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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薪火传 勿忘燃灯者

时间:2013-06-29 16:53:11  来源:法律教育网  作者:俞飞
导读:一本书,总会有一本书的命运。英国丹宁法官名著——《法律的正当程序》,正好验证了这句名言。

  一本书,总会有一本书的命运。英国丹宁法官名著——《法律的正当程序》,正好验证了这句名言。

  丹宁法官,何许人也?1923年,寒门之子丹宁,不懈打拼,担任出庭律师。出道二十年后,成功转型为法官。83岁高龄,卸下廿载英国民事上诉法院院长一职。

  投身法律职业一甲子,法官生涯四十年,获赠国内外数十所大学荣誉博士学位的丹宁,创下普通法国度史无前例的纪录。尤其让人称道的是,丹宁法官不畏流言,大胆挑战“判例主义”,积极参与各种法律变革,贡献良多。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最伟大的司法改革家”,《泰晤士报》赞誉:“丹宁勋爵给人的印象常常是大气磅礴,无所畏惧。英国法律又一次赢得了长治久安的格局,他的事业载入了史册。”名满天下,当之无愧。

  丹宁感慨:“今天的权力结构与十九世纪的权力结构大不相同了。在本世纪,政府关注生活的各个方面,我们有‘福利国家’之称。政府各部门在很多方面有广泛的权力,行使不受制约的自由裁量权。然而,无论在什么样的信条占统治地位的情况下,对普通人来说总有危险存在,原因在于这样一个事实,即所有的权力都是可以被滥用或误用的。二十世纪的法院面临的重大问题一直是:在权力日益增长的年代,法律如何对付滥用或误用权力的局面。”

  丹宁提醒世人:“我们保护个人自由的程序是有效的,但防止滥用权力的程序却不那么有效。正如铲和锹不再适合挖煤一样,发布训令、调卷令和案件的起诉程序也不再适合于新时代的要求了……在当代,我们不得不应付各种变化,这些变化和三百年前发生的事情具有相似的宪法性意义。让我们来证明我们是能够应付这种挑战的吧!”

  司法工作之外,著书立说是丹宁的最爱。1949年推出处女作《法律下的自由》,大获好评。此后《变化中的法律》、《通向公正之路》、《法律的训诫》、《法律的未来》、《最后的篇章》与《法律的界碑》逐一问世,外界赞赏有加。1981年,大西洋两岸的法学家、法官与律师济济一堂,专门讨论丹宁的司法哲学及法律著作。“在普通法国家,不读丹宁的书,就无法从事司法工作!”

  1980年出版的《法律的正当程序》,处处展现独特的丹宁风格。他从亲身经历的案件中,夫子自道,一一盘点宪法、民法、衡平法、家庭法与国际法难题,带领读者共同踏上探寻法治奥义的旅程。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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