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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薪火传 勿忘燃灯者

时间:2013-06-29 16:53:11  来源:法律教育网  作者:俞飞
导读:一本书,总会有一本书的命运。英国丹宁法官名著——《法律的正当程序》,正好验证了这句名言。

  他以案说法,娓娓道来,穿插恰到好处的文学典故,读来让人春风扑面,眼前一亮。

  开门见山,丹宁破题立论。正当程序指的不是枯燥的诉讼条例,而是出现在1354年爱德华三世的法令中:未经法律的正当程序进行答辩,对任何财产和身份的拥有者一律不得剥夺其土地或住所,不得逮捕或监禁,不得剥夺继承权或生命。“我所说的正当程序与麦迪逊提出的美国宪法修正案非常相似,它已被1791年第五修正案所确认,即未经正当的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直指问题核心,令人耳目一新。

  1963年,丹宁受首相麦克米伦委托,担任官方调查员,对轰动一时的“普罗富莫大臣苏联间谍案”展开独立调查。“在人心浮动、众怨迭生时,只有一种人能秉公行事得到大众的信任,这就是法官。法官独立于行政机构之外,因此,法官就可以畅所欲言。”

  “虽然公众利益要求尽可能完全查明事实,但是还有更重要的公众利益要予以考虑。即对每个人都公正执法,这一公众利益是超越其他一切利益之上的。无论如何,作为法官讲话,我把公正执法放在首位。”丹宁调查报告出炉,强调政治家失职,导致谣言四起。不旋踵,首相麦克米伦辞职,议会发言时,他不忘致谢:“为丹宁勋爵完成了这件我请求他完成的复杂而困难的任务,我愿意当众表示我的谢意,我相信下院和全国也同样怀有这种感激之情。”

  《每日电讯报》以号外刊登丹宁报告全文,人们排长队争相购阅。戴维斯女士激动地告诉记者:“他是我所见到的最好法官!”独立电视台播放丹宁纪录片主题曲《前进,基督战士》,丹宁从此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

  《法律的正当程序》此书出版不久,正值北大教授龚祥瑞出访英国。看到书店中热销的《法律的正当程序》与《法律的训诫》,龚先生买下两本佳作。回国后,老先生组织三四名学生,精心指导他们翻译出版这两本书。

  1985年,《法律的正当程序》出版,二十余年畅销不衰。龚祥瑞教授最后一次访问英国,应巴特沃思出版社邀请,与丹宁法官相见。丹宁夫妇特意从家乡乘出租车来到伦敦,下车时,马路上的行人立即把他认出来,丹宁耸耸肩:“不奇怪,因为自己常在BBC电视台回答法律问题,所以人们都认识自己。”

  初次见面,两人一见如故。听到《法律的正当程序》中文译本出版,丹宁极感兴趣。龚教授告知中国有几十万读者爱读他的书时,老人眼里充满了泪光。

  当下中国,法律的正当程序曙光乍现,大幕已缓缓拉起,静待主角出场亮相。

  回首来时路,法治薪火相传,永不止息,让我们向燃灯者致敬! (俞飞)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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