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1日,贵州省遵义县公安局口头传唤毛某,办理一起醉酒后阻碍车辆通行的寻衅滋事案。
5月21日11时46分,群众向遵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警:有人在南白镇县一招公路上坐着,致使车辆无法通行。
象山派出所值班民警杨连福、鲁斌接到指令后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
据悉:2015年5月21日9时,毛某在遵义县城人民武装部外面的一家小卖部买了半斤白酒仰着脖子“咕噜”、“咕噜”喝下觉得浑身上下轻飘飘的煞是舒服,接着慢吞吞地走到遵义县政府第一招待所外面,突然觉得拦车好玩,于是随便走近一户人家端出一棵板凳横放在县城南白镇通往民主村的乡村公路中间,然后坐在板凳上面拦断车辆通行长达两个多小时;期间只要是熟人,毛某也会偶尔网开一面放行,但是绝大多数车辆排成长龙在他的两端等候放行。
目前,毛某(男,45岁,贵州省遵义县人)因涉嫌寻衅滋事已被遵义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5日。(通讯员 龚庆波 冯连奇)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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