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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宁津县司法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学习

时间:2015-07-09 16:15:06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仇晓明
导读:为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监督及管理,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近日,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司法局组织宁城、相衙镇、保店、大曹四个乡镇共40名社区服刑人员在宁津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教育基地进行集中教育学习。

   为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监督及管理,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近日,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司法局组织宁城、相衙镇、保店、大曹四个乡镇共40名社区服刑人员在宁津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教育基地进行集中教育学习。

  会上,宁津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就社区矫正的范围及意义进行了讲解,并告知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应履行的义务及触犯管理规定应受到的处罚。随后,张大庄律师事务所主任为服刑人员讲解了《婚姻法》、《合同法》的有关内容,并就关于危险驾驶罪的一些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答。

  随后,司法局组织了宁城镇和保店镇的社区服刑人员到宁津县交警队交通安全教育基地进行了实地参观学习。

  此次集中教育学习活动进一步树立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刑意识,增强了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帮助他们通过教育、学习提高自身,从而早日成为守法公民,回归到社会的正常生活之中。(通讯员 仇晓明)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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