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驻扎遵义县鸭溪镇金刀村中铁建筑公司向鸭溪责任区刑警队报警:最近一段时间他们工地电缆线多次被盗,公司为此损失上万元。
鸭溪责任区刑警队接报后,认真查看中铁公司最近被盗电缆线案件现场,详细排查务工人员,发现中铁公司临时聘用的遵义县籍一个江姓工人有吸毒史,此人在工区行动自由,行为诡异,且社会交往关系错综复杂,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8月27日,鸭溪责任区刑警队侦查员采取由人到案的办法,重点调查江某,经过说服教育,江某坦白交待因自已吸毒成瘾,近期无钱买毒品隔三差五在中铁公司工区7次实施盗窃上万元的犯罪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2条第(3)项之规定,江某(男,29,贵州遵义县人)因涉嫌吸毒已被遵义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5日,鸭溪责任区刑警队正在进一步侦办江某涉嫌的盗窃案。(通讯员 龚庆波 冯连奇)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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