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之声:010-57027127 投稿邮箱;zggyzs@126.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人员查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道德观察

平原县前曹司法所"三方面"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时间:2015-10-10 16:36:29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陈世和 王南南
导读:为全面贯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的“风雨人生路 法援伴您行”的主题活动精神,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前曹司法所改变以往单一的法律援助工作模式,从三个方面做起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为全面贯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的“风雨人生路 法援伴您行”的主题活动精神,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前曹司法所改变以往单一的法律援助工作模式,从三个方面做起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法援宣传与法律咨询相结合。平原县前曹司法所干警多次走进村庄院落、乡村集市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干警将法律援助服务指南送到老百姓手中,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同时司法所干警向前来前曹法律综合服务大厅办事的群众大力宣传新修订的《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向人民讲解法律援助的对象、援助范围以及申请法律援助时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结合。前曹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衔接机制,对法律援助工作站受理的法律援助申请并不是一概进入诉讼程序,而是分类别处理。对有可能调解成功的婚姻、赡养等涉及家庭关系的纠纷首先通过调解途径解决,调解成功后向双方当事人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

  司法所与镇有关部门相结合。前曹司法所密切加强与镇民政办、社保所、镇残联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更多地辅助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无职业等弱势群体,做到应援尽援,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通讯员 陈世和 王南南)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