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为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普法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新疆伊吾县人民法院开展了国家宪法日集中开展宣传活动。
2015年12月2日上午,由伊吾县人民法院干警前往前山乡中心村进行法制宣传,此次讲座参与群众30余人。
此次宣传活动期间,要通过讲座、法律咨询、法制宣传、发放法制宣传单、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对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并着重宣传与群众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日民事诉讼、财产保险、买卖合同、劳务合同、婚姻、民间借贷纠纷等,吸引了群众前来了解咨询。伊吾县人民法院法官与现场群众积极互动,现场群众存在不少关于经济纠纷的问题,对于群众提出的法律疑惑,能够做到耐心细致答疑,同时分发维文版和汉文版的双语宣传资料,群众积极领取资料,热忱度高。
通过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农村牧区和社区,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进千家万户,帮助了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发放宣传材料和书籍活动,进一步明确基层群众对法律认知的态度,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对不了解法律的群众从道德层面规范自身,进一步升华至由法律约束自身行为,同时也提高我院法官自身道德素质,夯实伊吾县人民法院干警理论知识,做好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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