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这个基本常识是我刚才在和静县法制宣传活动上得知的。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定要学习宪法知识,遵守宪法规定,做一个合格公民。”新疆和静县一自由职业者张先生说。
2015年12月4日,和静县公、检、法、司及和静县国税局、和静县乌兰牧骑队等二十余个单位自带宣传资料在和静县“家满福”超市前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和静县法院副院长再丁·吐尔逊、司法局局长周峰、司法局副局长张红卫、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巴图孟开、乌兰牧骑队队长加娃等领导及和静县国税局干部王运河、刘英等100余人参加了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日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余人次。期间,和静县乌兰牧骑队表演了精彩的文艺节目,受到各族群众的热烈欢迎。
“这次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至12月中旬结束。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活动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大力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宣传教育活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推进法治新疆建设和打赢反恐维稳斗争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静县司法局副局长张红卫说。(通讯员 任万民 党静 曹沙)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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