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就如数还款,请尽快把我从黑名单中删除,你们这‘失信名单’真的是让我寸步难行……”近日,已逃债3年多的被执行人韩某竟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并请求解除对其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
据了解,2014年因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新疆伊吾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韩某赔偿原告铁某25000余元,但韩某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铁某便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受理案件后,与韩某多次沟通无果,随后,积极协同银行、工商等部门联合调查。经查,韩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故依法将其纳入最高院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对其施行信用惩戒。
最近,韩某在紧急前往外地就医时,却被告知因失信不能坐飞机,这才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便主动与法院取得联系,当即将25000余元现金交至法院。案件执结后,伊吾县人民法院依法将韩某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伊吾县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作用,让失信“老赖”在申请贷款、乘坐飞机、火车软卧等高消费的方方面面都受到限制,不仅有效打击了“老赖”的失信行为,对于化解法院“执行难”问题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讯员 张鹤 张海鹏)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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