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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城四女寺司法所人民调解化解租房矛盾

时间:2015-02-02 16:46:02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焦淑兵 高防朋
导读:今日,德州市武城四女寺司法所人民调解员成功调处一起房屋租赁矛盾,事后,双方当事人都对调解结果都很满意。

   今日,德州市武城四女寺司法所人民调解员成功调处一起房屋租赁矛盾,事后,双方当事人都对调解结果都很满意。

  潍坊李女士去年看中四女寺风景区105国道旁的四间门市房,打算租来从事餐饮业,与房东协商后于2014年10月份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协议商定年房租费12000元,每半年交一次。10月底李女士预交给房东房租10000元,结果经营三个月后,因旅游淡季和经营不善等原因发现难以为继,与房东商量终止合同,结果双方起了争执。双方就如何终止合同和空调拆除难以达成一致,甚至争得面红耳赤前后报警两次,民警两次出警也未能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李女士为外地人,房东也不想为这个事消耗太多精力,双方都不想打官司,最后求助四女寺司法所调解处里。

  四女寺司法所人民调解员接到申请后,立即赶赴现场,勘察了房屋及空调拆除现状后,把双方当事人请到了司法所,给他们详细讲解了《合同法》中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法律律规定。原来,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并非格式化合同,既没有写明租赁期限,也没有修缮、违约及合同终止等必备条款,人民调解员对合同中应当明确相关必要条款一一做出讲解说明。最后双方在人民调解员的调处下,本着相互体谅的精神达成调解协议:李女士体谅房东房屋再赁的困难及损失,同意支付房东一千元违约金;房东体谅李女士三个多月以来生意惨淡,放弃李女士交齐一年房租的要求,退还李女士剩余房租并同意她拆走自备空调,双方握手言和。双方对调解结果都很满意:一来省了打官司费用高、时间长、耗精力的麻烦,二来确实学到了法律常识,以后不会再因为合同不明确问题导致类似矛盾的产生。(通讯员 焦淑兵 高防朋)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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