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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中院:耐心说理促调解 细致讲法化纠纷

时间:2015-02-06 12:15:19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袁建新 肖存军
导读:王强与王东既是睦邻又是好友,近日却对簿公堂。事情起因是一桩车辆买卖纠纷,2013年8月,王强与王东达成协议,王强出资45000元向王东购买一辆二手挂车,其中王强以自己原有的挂车折抵1万元,向王东支付了5000元现金,剩余的30000元向王东出具了欠条,后王东多次向王强催要欠款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王强与王东既是睦邻又是好友,近日却对簿公堂。事情起因是一桩车辆买卖纠纷,2013年8月,王强与王东达成协议,王强出资45000元向王东购买一辆二手挂车,其中王强以自己原有的挂车折抵1万元,向王东支付了5000元现金,剩余的30000元向王东出具了欠条,后王东多次向王强催要欠款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强和王东之间买卖行为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王强欠王东30000元购车款的事实有王强出具的欠条予以证实,判决王强支付王东挂车款30000元。

  一审宣判后,王强不服提起上诉称,该车自使用以来问题不断,王东也未按承诺保证车辆正常年审,王东不解决质量问题等就不付款。王东辩称王强购买时就知道车是旧的,并已交付使用,不存在质量问题。二审法官了解到王强是老司机、王东从事修理代销挂车,在交易中一个主动购买并要求改装,一个出让并改装。另外,王强因交通事故造成重伤,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家庭困难;而王东经济情况也不太好。经过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法官建议双方调解解决此纠纷,化干戈为玉帛,修复邻里关系。王强表示愿意支付购车款,但其现在经济来源缺乏,希望王东可以减免一部分购车款,王东也对王强的实际情况表示理解,同意从购车款中减免10000元,双方最终达协议,并握手言和。(注:文中人物名均为化名)(通讯员 袁建新 肖存军)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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