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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法院“午间法庭”方便群众诉讼

时间:2015-03-19 17:12:39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徐明亮
导读: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推出“午间法庭”,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司法新需求。

  “没想到法院的办案效率那么高,便民服务做到家了,中午调解的案子,现在就拿到了赔偿款,帮我省了不少事,真是人民的好法官……”拿到赔偿款的李某赞不绝口。

  3月17日中午,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1号法庭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打破了审判楼里的宁静。为方便当事人诉讼,该院推出“午间法庭”,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司法新需求。

  事情得回到上午,该院在开庭审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时,该案定于10时30分准时开庭,庭审火药味“正浓”,双方唇枪舌剑,互不相让,案件陷入胶着状态,一直延续至中午14时。庭审中,原告李某的代理律师提出申请,要求继续开庭,说下午伽师县法院还有案件需要开庭。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将开庭时间安排在中午,庭审从中午14时开始,直至15时19分结束。通过承办法官“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耐心地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吾某当庭支付李某1.8万元赔偿款。

  据悉,该院“午间法庭”是指利用午休时间开庭或上午开庭延至14时后结束的。“午间法庭”主要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赡养、抚养、邻里纠纷、民间借贷等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诉讼标的额小的简单民商事案件,原则上采用简易程序或“小额速裁”程序审理;当事人如果不能在法院指定的时间内参加诉讼,可以提出申请,法院可根据个案实际情况确定开庭时间。(通讯员 徐明亮)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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