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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城县法院三措施有效化解涉农纠纷

时间:2015-03-24 15:36:27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张丹
导读:新疆叶城县法院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坚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出发认真做好审判调解工作,化解农村、农民、农业纠纷,有效地维护辖区农村的稳定发展,今年该院加强了法庭的调解工作。

  新疆叶城县法院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坚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出发认真做好审判调解工作,化解农村、农民、农业纠纷,有效地维护辖区农村的稳定发展,今年该院加强了法庭的调解工作。

  加强对法庭调解工作的领导,明确调解指导思想。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该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法庭调解工作的领导。在调解过程中,明确指导思想,法庭法官注意摆正位置,保持中立姿态,对当事人的诉讼主张和理由给予同等的关注,保证调解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整合调解力量,建立联动调解机制。加强人民调解与民事审判的有效衔接,充分利用辖区的有效资源,与辖区的司法机关建立联动调解机制。

  在调解工作中注重讲究方法和策略。抓住主要矛盾,找准关键环节,借力促调解。发挥代理人的作用,在调解前充分挖掘代理人或说情人的角色作用,尽量与当事人的代理人或说情人多沟通,由代理人或说情人对当事人做好思想疏导工作,从而促成案件得以顺利成功调解。(通讯员 张丹)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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