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7日,程某走进贵州省遵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打黑除恶中队投案自首,三个多月前发生在遵义县城南白镇夜市街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终于告破。
2014年12月31日4时,唐某某到遵义县南白镇白龙社区商贸城夜市街朋友经营的烤鱼店兴致勃勃饮酒聊天,10多名男子持刀无故乱砍唐某某、烤鱼店工人樊某某、相邻烤鱼店老板冯某某,这样一来唐某某头部、右臂受伤,樊某某脸受伤、部分牙齿被砍掉。
经司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樊某某所受之伤为“轻伤一级”。
刑警大队接警后及时开展调查,迅速锁定程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然而程某早已闻风而逃,打黑除恶中队民警十余次前往程某家中宣传自首可以得到从轻处罚的法律规定,希望家人帮助程某转变陈旧观念选择自首。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2015年4月27日程某在父亲陪同下向打黑除恶中队投案自首。
目前,程某(男, 26岁,贵州省遵义县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遵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通讯员 龚庆波 陈秀光)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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