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5日,贵州省遵义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保利网格巡处中队调解一起涉及到养鱼和钓鱼引发的纠纷。
5月25日16时50分,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特巡警大队保利网格巡处中队:保利共青二号线洗车场内发生纠纷,速去处理。
保利网格巡处中队迅速赶赴洗车场,隔开即将采取武力解决问题的赵某和刘某双方当事人
据悉:赵某与刘某是朝夕相处的友好邻居。
2014年夏季,赵某买来10000元鱼苗放到自家鱼塘里喂养。
赵某的鱼塘和刘某的农田互通,放养鱼苗时,双方没有签订鱼塘里游到农田里怎么处理之类的协议。
2015年5月25日16时,赵某看到刘某钓起从自己家鱼塘游进他家农田里的鱼心里非常不舒服,双方为鱼的所有权发生了针锋相对的剧烈争执,盛怒之下刘某还切断赵某家的用电,双方剑拔弩张,大有一触即发之势,幸亏特巡警大队保利网格巡处中队值班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制止。
保利网格巡处中队值班民警随即苦口婆心开导赵某和刘某两人各退一步海阔天空;通过20分钟调解,赵某和刘某双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一、赵某的鱼塘与刘某农田互通处只能用网隔断,二、赵某不得干扰刘某在自家农田里钓鱼,三、刘某即日恢复赵某家用电,四、相互之间和睦相处。(通讯员 龚庆波 庹华忠)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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