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8日,贵州省遵义县公安局民警快速行动抓获熊某、陈某,铲除一个婆媳共同卖淫的窝点。
6月28日10时,县公安局派出民警开展“大走访”,行至该县某镇街道偏僻的一处瓦房,发觉有个中年妇女正在招揽路人进屋实施卖淫嫖娼,遂口头传唤到当地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悉: 熊某背负一笔贷款,为了早点还清贷款,决定采取卖淫挣钱的方式归还银行贷款。
今年5月,熊某说干就干,她到镇上租了一套内含两间卧室一间厨房一个卫生间的瓦房干起了卖淫挣钱的行当。
熊某虽步入中年但风韵犹存,卖淫价格定为30元/人(次),客人源源不断纷至踏来,熊某的腰包一天一天鼓起来了。
为了加大挣钱还贷力度,熊某大胆决定把年纪轻轻的儿媳妇陈某也带入行卖淫挣钱;因为儿媳妇年轻漂亮,熊某为其定价为50元/人(次);陈某第一天入道即挣钱500元,尔后每天最少也要挣钱150元。
正当熊某带着儿媳妇一起卖淫生意红红火火之际,做梦都没有想到公安机关这么快砍掉了自己苦心经营的“摇钱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第1款之规定,熊某(女,45岁,贵州省遵义县人)、陈某(女,26岁,贵州省遵义县人)因涉嫌卖淫已被遵义县公安局分别行政拘留15日、10日。(通讯员 龚庆波 冯连奇)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