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好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火灾隐患,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6月30日,经群众举报称,位于平凉市崆峒区甘沟路的某液化石油气储配公司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威胁到社会公共安全,请求查处。
接到举报后,崆峒消防大队党委引起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检查小组,由大队长杨志刚亲自带队,迅速赶赴被举报单位。经实地检查发现,举报属实。被举报单位存在11项消防违法违规行为,隐患重重。其中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有:灭火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液化气充装间内安装普通照明灯、电线未穿管、并且照明灯具与底座脱离,生产车间、充装间外零乱堆放钢瓶,储罐区内消防自动喷水装置损坏,液化气站缺少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等,以上隐患很容易直接或间接引起火灾事故甚至爆炸发生,严重危及附近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对以上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杨志刚当场指出并现场督导整改,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条款规定,对该单位采取依法查封关停措施,且下发了《消防安全隐患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最后,该单位负责人也表示,感谢消防部门前来监督指导,帮助发现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下一步将积极配合整改,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法规、制度,把消防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经常性开展消防演练,教育员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经营工作。(通讯员 郑兵)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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