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现实较为普遍的家庭养老观,面对涉及农村老人权益的纠纷案件,新疆木垒县法院西吉尔法庭切实转变服务理念,深入当事人家中巡回审理,融情入理的为当事人着想,取得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8月3日,木垒县西吉尔镇屯庄子村82岁的刘大爷带着老伴来到西吉尔法庭,要求起诉两个儿子的赡养问题。法官在与老人的交谈中了解到,刘大爷身患哮喘病,老伴在90年代干农活时,不幸将头部摔伤,成了二级残疾人。两个儿子在外打工,对父母的赡养问题不管不问,使两位老人感到衣食无着。
承办法官觉得此案特殊,需特事特办,次日早晨专程到老人家中进行巡回审理。在查明案情后,法官从法律责任和亲情感化入手,入情入理地做老人儿子的思想工作,通过讲解相关规定和法律解释,讲解赡养义务并转换角度,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思想误区,最终法官的真情开导使他们的心理有所触动,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老人的两个儿子每月5日前给两位老人汇赡养费400元;大病住院无法报销的费用由两个儿子均摊;同时把老人进出的泥泞路用砖石铺好,解决老人出行困难的问题。至此,这起赡养纠纷案件成功调解。(通讯员 田磊)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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