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着力提升庭审活动的规范化、职业化水平,8月11日,新疆伊吾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哈某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伊吾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出庭支持公诉。
哈密地区、市纪委组织的各乡镇纪检干事、各村两委班子成员、支部书记、主任及伊吾法院部分干警近40人参加了旁听,零距离的接受警示教育。并对庭审情况进行评分,参加观摩的全体人员按照《庭审观摩评分表》,对该挪用公款罪案件庭审前的准备活动、法官庭审形象、语言表达能力、驾驭庭审能力及应变能力、庭审程序等方面逐项进行打分。充分体现法庭审理的阳光、民主、公正。
此次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活动, 使大家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廉政警示教育,并表示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廉洁意识,常思贪欲之害,杜绝私心杂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使参加庭审旁听的所有干部通过旁听,既直观地感受到了职务犯罪的危害,又增加了自身对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知识。旁听人员观摩庭审全过程后,对法庭秩序严肃、法官审理公正给予了肯定,大家认为旁观职务犯罪庭审以案释法、以案说纪,让他们真真切切地看到渎职的法律后果,达到了“庭审一人,警示一片”的效果,深刻认识职务犯罪的危害,为他们敲响远离职务犯罪的法律警钟。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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