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8日,贵州省遵义县公安局松林派出所抓获王某,成功破获1起容留他人吸毒案。
2013年12月,沈某、吴某两次来到松林镇居民王某家客厅和王某一起采用烫吸方式吸食毒品冰毒。
2014年2月26日,王某、吴某因涉嫌吸毒已被遵义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
沈某两次在王某家吸食毒品冰毒,均未年满18周岁。
沈某在王某家吸毒后,担心公安机关上门找麻烦,索性逃往上海躲避; 2015年8月18日上午10时,沈某想参军,专程前来松林派出所要求政治考核时,因8月16日又吸食毒品冰毒被松林派出所社区民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4条之规定,王某(男,24岁,家住贵州省遵义县松林镇)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已被遵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通讯员 龚庆波)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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