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3日,贵州省遵义县公安局松林派出所传唤韩某,办理1起酒后滋事的寻衅滋事案。
9月21日,辖区村民王某某向松林派出所报警:韩某提着菜刀来她家要砍人,请派出所赶紧来处理。
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谭先培同志带领辅警贺宪东同志、张春伍同志迅速赶赴王某某家,及时制止了正在污言秽语撒泼的韩某;因韩某喝酒过量,谭先培同志请韩某家人好好照顾;9月23日10时,松林派出所民警何文品同志、宋少波同志带领辅警王中发同志将涉嫌寻衅滋事的韩某传唤到派出所调查。
据悉:2015年9月21日14时30分,韩某喝得醉熏熏的,提着一把明晃晃的菜刀怒气冲冲走到周某某家院坝,质问周某某家烘烤烟为什么影响了他家玉米生长,导致他家玉米减产。
韩某家玉米地隔着周某某家玉米地才是烤烟烤房,周某某家玉米都没有减产,韩某隔了一块土地反而受烟薰导致减产了,周某某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韩某见周某某没有承认错误的诚意,遂提着菜刀一步一步走近周某某,威胁要砍下周某某的脑袋,周某某的岳父赶紧挡住韩某,不让韩某接近周某某,而周某某妻子王某某赶紧把周某某推进屋去藏着,深怕韩某那把不认人的菜刀砍伤了周某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第(4)项之规定,韩某(男,1967年出生,贵州省遵义县人)因涉嫌寻衅滋事已被遵义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通讯员 龚庆波)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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