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之声:010-57027127 投稿邮箱;zggyzs@126.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人员查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美丽中国

刑满释放一年 再次盗窃获刑

时间:2015-10-20 09:55:30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李振华
导读:10月14日,新疆木垒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武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

  10月14日,新疆木垒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武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

  被告人武某曾两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刑,2014年5月31日出狱后,不思悔改,为获取非法利益又重蹈覆辙。2015年4月28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武某到木垒县英格堡乡政府值班室,趁被害人徐某睡觉之机,将徐某放在值班室北边床上衣服口袋内的钱包取出,窃取钱包内2400元现金后,将钱包放回衣服口袋,连夜租车到奇台、吉木萨尔、五家渠、昌吉等地将2400元现金挥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现金24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武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以上判决。(通讯员 李振华)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