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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宣章屯司法所化解赡养难题

时间:2015-11-17 10:22:00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王洪峰 王向彬
导读:近日,德州市齐河县宣章屯司法所成功解决了一起特殊的赡养难题。

  近日,德州市齐河县宣章屯司法所成功解决了一起特殊的赡养难题。

  原来,宣章屯镇宣章屯村村民刘小山(化名)在北京某工程公司工作期间因公死亡,作为刘小山唯一的家人其母亲杨某获赔死亡赔偿金83万元。而杨某(化名)患有精神疾病,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无法独自生活。杨某还有一女刘小双(化名)业已出嫁,但也因患有轻微的精神疾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不能成为杨某的监护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宣章屯村村民委员会行使对杨某的监护权并对死亡赔偿金进行保管。杨某年纪大了且因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有人照顾,想和女儿一块生活,但女儿没有能力照顾老人,村委会考虑到其女婿张某(化名)是照顾老人的最佳人选,但张某却以必须外出打工挣钱养家,无力照顾两个病人为由拒绝照顾杨某。于是,宣章屯村的村干部便来到宣章屯司法所咨询,希望司法所帮助解决这一赡养难题。

  接到申请后,司法所长王洪峰告诉村干部,根据法律规定张某作为女婿对杨某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但考虑到亲情伦理,刘小双是杨某唯一的亲人,张某应当协助妻子赡养老人,同时考虑到张某家庭困难,便制定了由张某赡养老人,村委会用管理的赔偿金支付费用的方案。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张某多次协商,最终达成了赡养协议,村委会每年向张某支付赡养老人的费用24000元。

  该案件涉及金额较大、涉及赡养人与被赡养人的情况比较复杂,在宣章屯司法所的协调下最终得到了妥善解决,现在杨某已搬到女儿家与女儿、女婿共同生活。下一步,司法所工作人员会定期回访,落实赡养协议的执行情况,使老人能够更好地度过晚年。(通讯员 王洪峰 王向彬)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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