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之声:010-57027127 投稿邮箱;zggyzs@126.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人员查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美丽中国

股市淘金须谨慎 软件诈骗众股民

时间:2015-12-30 10:44:43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李二虎
导读:股市有黄金的确不假,但风险随时降临。许多人从网上购买盈利股票软件,专家提醒走这个“捷径”想发财必然破财。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法院日前审结一起兜售股票软件诈骗案,9位股民因此被骗去近30万元。

  股市有黄金的确不假,但风险随时降临。许多人从网上购买盈利股票软件,专家提醒走这个“捷径”想发财必然破财。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法院日前审结一起兜售股票软件诈骗案,9位股民因此被骗去近30万元。

  郑州市的冀某和高某在名为“郑州达之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二人在该公司培训公司员工在自己建立的QQ股票交流群内,对公司实力进行虚假宣传,使用事先准备好的话术跟被害人沟通,宣称公司掌握股市内幕交易信息,用伪造的盈利股票交割单迷惑其他股民。同时公司的其他员工冒充已在该公司购买过股票分析软件的客户,在股票交流群内对股民们进行用软件买卖股票盈利发财的游说,使欲发财的股民产生信任,购买其公司的软件。被告人冀某在该公司主要负责销售和客服工作,冒充专业股票分析师;被告人高某为网络主管,负责公司内电脑设备和网络维护,利用PS软件制作虚假的股市交割单。通过这种方式,先后骗取被害人周某某37200元、张某某20800元、车某某26800元、杨某某29800元、王某甲21010元、林某某78800元、毛某某24800元、李某乙23800、李某丙26800元。现巨额赃款未追回。股民们发现购买的股票软件不仅不带来盈利,反而造成更大的损失,遂向公安机关报警。高某和冀某于2014年4月16日被抓获归案。

  郑州市二七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冀某、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盈利股票软件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二被告人系共同犯罪,且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我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冀某、高某诈骗他人现金共计289810元,已属数额巨大,依法应在上述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冀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被告人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通讯员 李二虎)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