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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夫妻离婚 法官调解和平分手

时间:2016-02-22 11:45:48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张旭翠 刘娜
导读:近日,新疆疏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两位身体有残疾的当事人得到了精神上的解压。

  近日,新疆疏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两位身体有残疾的当事人得到了精神上的解压。

  原告米某系先天聋哑,从小进入聋哑学校学习,被告艾某系后天得病成为聋哑人便在家务农。成年后双方经长辈们的撮合成为了夫妻,目前共育有一个孩子,孩子非常健康。在双方共同生活过程中,米某发现与艾某之间的沟通以及兴趣爱好都有很大的差异。米某要求艾某与他一起学习培养共同爱好,但是被艾某拒绝,并且艾某时常带着孩子回娘家长住。米某认为双方已无法生活在一起,遂及提出离婚。

  法官庭后邀请了双方亲人、朋友与原、被告进行了沟通,被告艾某明白自己虽然与原告米某均是身体残疾,艾某自己知道与原告之间有差距,但是双方对在生活中产生的各方面矛盾都找不到能有效地沟通解决,为了双方不再痛苦同意与原告离婚。案件最后以调解双方离婚,孩子由被告艾某抚养,原告米某每月支付抚养费结案。

  法官温馨提示,夫妻之间发生矛盾、争吵很正常的,气愤的一方有时会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意气用事,草率提出离婚,这样是很容易伤害夫妻感情的。在夫妻生活中,应当体谅对方的不易之处,经常与配偶进行沟通,说出自己的处境,取得对方的谅解和支持,有效的沟通和互相体谅是保持婚姻生活幸福美满的不二法则。(通讯员 张旭翠 刘娜)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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