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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置地反目成仇 司法所调解冰释前嫌

时间:2016-06-28 15:06:37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张长凤
导读:近期,山东省垦利县董集镇司法所调处了一起纠纷,本镇薛家村一组王某与薛某因土地置换产生纠纷,一度反目的亲戚,在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得以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近期,山东省垦利县董集镇司法所调处了一起纠纷,本镇薛家村一组王某与薛某因土地置换产生纠纷,一度反目的亲戚,在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得以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纠纷还得从20年前说起,1996年薛某在建房时需占用王某家承包土地2.6平方米修建楼梯,同年8月17日,薛某与丈夫张某,王某与丈夫尚某四人在一起达成王某家0.22亩土地与薛某家0.2亩土地置换协议,另由薛某给王某家补偿2300元现金。当时薛某家给付现金1300元,剩下的写下欠条,但后来并没有履行。原先置换的薛某家的土地,薛某一直自己使用,并没有交付给王某。不但如此,薛某还在原王某承包地里修建洗澡间,猪圈,鸡圈,以致剩余的王某家承包的土地王某也无法使用,由此双方发生纠纷。期间王某曾经多次向薛某索要欠款,但是薛某都找尽各种借口不予履行,基于此,两家结下了很大的仇。

  2016年5月,董集司法所知晓情况后,安排本所工作人员到现场调解,经过与双方沟通,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采取背靠背、面对面的方法给双方做了大量的工作,并且给薛某讲解了很多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王某提出诉求,因为欠款时间太长,要求薛某一次性支付本金及利息1.5万元,但是薛某只愿意总共给付一万元。工作人员再次做了王某的工作,王某最终做出了让步,要求给付1.3万元本金和利息。最终经过调解人员的多次斡旋,达成了薛某给付王某1.2万元本金和利息的解决方法,原来置换的土地仍然由薛某耕种使用。工作人员趁热打铁,当场让双方签字并履行了还款约定。

  至此,这场因为土地置换引起的长达二十年的纠纷,终于得到圆满化解,同时也缓和了这些年来两家的关系,邻里看到后,也纷纷为此点赞。(通讯员 张长凤)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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