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犯罪。近日,贵州省望谟县人民检察院以班某某、陆某某、王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批准逮捕。
经查,2016年5月下旬的一天,犯罪嫌疑人班某某、王某某、陆某某共谋,在望谟县乐元镇由或村的山上将被害人蒙某某杀害。案发后,望谟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派员提前介入案件讨论和侦查,引导侦查机关调查取证。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通讯员 陈玉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