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了!还以为要上法庭,没想到这么快就给解决了”,马某临走时对法官山其米克激动地说。近日,新疆焉耆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在诉前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同志,有人欠我转让费一直没给,我想起诉,咱们这管吗?”近日,马某拿着材料来到法院立案庭要求起诉。立案庭法官山其米克接待了马某并了解了情况,原来马某在2015年7月1日将自己经营的位于焉耆县宏昇商贸城汽配店以75000元的价格转让给了税某,税某支付了65000元,剩余的10000元未付,为此,税某给马某出具了欠条一份,并约定为两个月内付清。但税某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后马某向税某催要欠款,税某拒不给付。山其米克了解情况后,拨通了税某电话,税某表示可以到立案庭解决此事。随后在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下,最终,税某同意一次性给马某付清转让费10000元。马某也同意放弃赔偿金1000元,税某当场给付,马某写了收条,双方握手言和。
焉耆县法院为节约审判资源,分流审判压力积极探索调解方式,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在立案前,对离婚、赡养、扶养、债务、继承等简易民事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及时平息了纠纷,节约了法院的司法成本,有效地提高了审判效率,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受到当事人好评。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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