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巴里坤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原告奥某是牧民,2015年9月11日奥某的一头牛和往常一样放牧至加油站,在一处电线旁死亡。事后,奥某请派出所民警调查,同时,当地兽医站的两名工作人员将牛的尸体解剖检查,发现牛的内脏无任何疾病,只见牛身体缩小,身体水分流失,并肝硬化,凭借多年行医经验及常识判断牛是因触电而死。原被告就此事无法达成协议,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请求依法解决。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提交兽医站出的证明及照片,认定牛因某加油站电线漏电而导致死亡;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及证人证言持不同的意见,争议较大。考虑到原告方从事牧业,牲畜是牧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合议庭成员及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希望双方能协商解决。经承办法官对案件证据的分析及解释,原告主动提出调解,希望此事不要影响邻居之间的感情,而且原告是少数民族,不希望影响民族之间的感情。原告的这段话使被告感动,使得僵硬的场面一下子温暖起来,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原告撤诉,被告某公司支付原告3500元的补偿金。截至目前,补偿款已付清,更难得的是,原、被告双方结成了“民族团结一家亲”的对子,成了“亲戚”,就这样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圆满的解决了。(通讯员 库木沙义)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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