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记者从郑州市房管局获悉,即日在郑州未满20周岁的单身市民不得买房;持有本市居住证3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据悉,郑州市为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防止房价过快上涨,按照价格“零增长”目标出台了相关措施。
预售申报:新房源需一次性申报房价
郑州市要求,新建商品房预售审批时,同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必须一次性在预售方案中申报所有住房销售价格,并按规定到物价部门备案。
新批预售项目,其预售方案中的商品住房价格,高于该项目上一期实际成交价格,或者高于本区域同品质楼盘实际成交价格的,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
对于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按照环比“零增长”的要求重新申报未销售住房价格。
为此,郑州市启动了“商品住房限价系统”,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市场检测,对不按照申报价格销售或者销售价格月环比上涨的,暂停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
购房新政:未满20岁单身暂停购房
自2013年9月1日起,郑州市规定持有本市居住证3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未满20周岁的单身人员,暂停其在本市限购区域购房;年满20周岁的无住房单身人员,限购1套住房。
监管新政:查处力度更严厉
郑州市结合自身市场实际,自2013年9月1日起,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或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完成主体结构工程封顶,方可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
同时,对于发布虚假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加大查处惩治力度。(陈耀文 张皓瑞)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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