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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原高管局长之弟受贿获无期

时间:2013-11-14 09:31:55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刘希平
导读:近日,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冯伟林之弟冯冠乔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一审认定,冯冠乔利用其兄冯伟林担任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书记、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与冯伟林合谋,收受贿赂款1775万元。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冯冠乔无期徒刑。

    黑手染指四个高速标段

  2008年年底,吉怀高速公路开始招投标,王民生和冯冠乔商定准备投标。按照事前分工,由吴某组织以某第四公路工程局为主的多家单位围标,由王民生落实有把握能够中标的标段,确定标段之后,围标单位就购买该标段的标书报名进行围标。

  王民生将吴某提供的围标单位名单交给冯伟林。之后,冯伟林在去吉怀高速筹备组听取工作汇报的过程中,将王民生给其的围标单位名单交给吉怀高速公路筹备组组长聂某,并告知聂某这是投第4标的单位名单,要求聂某予以关照,聂某表示同意。在聂某等人的操作下,某第四公路工程局顺利中得了吉怀高速公路第4合同段。

  中标后,冯冠乔要求王民生将分得的工程量卖给某第四公路工程局,以免给冯伟林造成不好的影响。之后王民生与某第四公路工程局谈妥,将吉怀高速公路第4合同段自己分得的工程量,以850万元的价格卖给某第四公路工程局。事后,王民生告知冯冠乔该工程卖了850万元。

  标段倒卖出去,一下就轻松获取了近千万元的利润,看到可以这样轻松赚钱,冯伟林、冯冠乔、王民生3人又开始了第二次“合作”。

  2009年年初,桂武高速公路开始招投标,王民生和冯冠乔又商定准备投标。

  冯伟林在征求桂武高速公路筹备组组长袁某的意见后,告知王民生投吉怀高速公路土建工程第8标。不久后,王民生将围标单位名单交给了冯伟林,冯伟林在去桂武高速筹备组听取工作汇报的过程中,将名单转交给了袁某,要求袁某关照某第四公路工程局承揽第8标。在袁某的操作下,某第四公路工程局顺利中得了桂武高速公路第8合同段。

  中标后,王民生将桂武高速公路第8合同段自己分得的工程量,以1030万元的价格卖给某第四公路工程局。

  据了解,在不到1年的时间里,冯冠乔的“黑手”染指了湖南吉怀高速、桂武高速、怀通高速、大浏高速等4条高速公路的4个标段土建工程,中间人在中标后又倒卖了这4个标段土建工程,非法获利3500余万元。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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