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索要工钱未果,一名80后男子购买了汽油和打火机,准备胁迫老板结账,结果差一点闹出人命来。近日,新疆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
据了解,该男子孟某来自河南,在哈密市某工地打工。去年夏季的一天,孟某向老板李某索要工钱未果而心生愤恨,遂买了一桶汽油和一个打火机,准备用来胁迫老板结账。当天中午,因老板交代的“不干活不吃饭”,孟某与食堂师傅鲁某因吃饭之事发生争执,一气之下,他拎出汽油桶并携带打火机来到厨房门口。鲁某与孟某争夺中,孟某将汽油泼洒到鲁某身上,并准备点燃打火机。多亏当时在场的其他人阻拦,恶果没有发生。
孟某因此举被判有期徒刑三年。(通讯员 刘刚)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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