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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标少年”被退学 剥夺教育权利无依据

时间:2013-11-22 17:12:20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
导读:甘肃张家川县16岁少年,因发网帖质疑该县一起男子非正常死亡案件,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7日,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甘肃张家川县16岁少年,因发网帖质疑该县一起男子非正常死亡案件,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7日,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其代理律师11月18日发微博称“今晨,甘肃天水杨同学就读的学校以各方面压力太大为由,禁止鼠标少年进入教室”。甘肃省教育厅官方微博随后回应称“已责成天水市教育局立即核查”。 (凤凰网 11月19日 )

  学校声称,让孩子退学,是因为无法承受各级部门和社会舆论的压力。那么,学校到底是受到了什么具体的压力呢?是哪一个部门施压,又是何种舆论压力,导致校方不得不选择以退学的方式处理。至于更加具体的原因,校方并未能给出明确的解释。但细心观察者,已经从现有的信息里,捕捉到了可能的真相。事已至此,我们想问的是,偌大一个中国为何容不下一位发了对警方质疑帖子的初中学生?

  宪法第二章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一章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条: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可见,让孩子平等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法定的,学校应该无条件保障。如今,这种无条件的权利保障堡垒,被“各级压力”给轻松瓦解了。这起退学风波,造成了法治权威的缺失,以及权利维护的不力。

  好在我们很欣慰地看到甘肃省教育厅的回应,“已关注并责成天水市教育局立即核查,学校的根本任务就是教书育人,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没有教不好的学生”。教育厅的表态值得赞扬,这才是“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正确教育态度。

  公民权利也好,政府权力也罢,都是有边界的,都是以法律为标尺的。人们必须警惕,越界的权力侵害正当的权利的严重危害性。希望张家川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好这个事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事件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铃铃)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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