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来,倪氏二姐妹分别以哈密市公安局民警违法办案、哈密市法院判决不公以及与邻里土地纠纷为由,公然藐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先后多次到哈密市委、哈密地区行署等地进行缠访、闹访。期间两被告人因不满地、市、乡政府的答复,先后在多地多次公开叫喊、拦截、辱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将哈密地委大门玻璃、乡政府办公室门牌及哈密市公安局警用车辆玻璃捣毁。
对被告人倪氏姐妹所谓的信访问题,地市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已分别通过书面、口头、听证会等多种形式进行了答复,并对两人进行了耐心的说服教育工作。但是二人不听劝阻,多次(倪甲12次、倪乙8次)前往北京,进入中南海、天安门等地国家明令禁止的区域进行非正常上访,并以起哄、吵闹、以头撞击地面等方式严重扰乱自治区劝返点工作秩序。
哈密地、市、乡等有关部门在收到北京市公安局、信访局通知后,多次指派多人前往北京,落实对两被告人的稳控等工作,并多次受到两被告人的漫骂。因为两被告人无休止的缠访闹访,政府先后投入336726元用于对两被告人的维稳和管控,各级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倪甲、倪乙二姐妹藐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缠访、闹访等方式,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拦截、辱骂工作人员,任意损坏公共财物,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混乱,其行为已然出发了刑律。法庭审理过程中,二被告人表示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积极悔罪,但是这人依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最终,哈密市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通讯员 陈薇薇)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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