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隔几千公里且素未谋面,哈密男子竟被广东女网友以各种借口先后骗了200多万元,在虚拟的网络里,该男子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好在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女骗子最终落入法网,被判刑13年。
【案情回顾】
2011年6月,小吴(化名)在网上结实了一个广东女孩菁菁(化名),菁菁幽默、开朗、活泼,让小吴每次跟她聊天都心情愉悦。菁菁称,父母早年因病逝世,自己一个人辛辛苦苦的经营了一家建材门店,从进货、联系客源、销售几乎都是一个人完成,通过自己的努力,已经在广东有了两套房产。很快,菁菁给小吴留下了独立、自强、乐观向上的好印象,小吴也不知道从何时起喜欢上了那个远在千里之外的女孩,每天都要给菁菁打电话聊天。
两个月之后,菁菁说跟小吴在一起聊天开心快乐,还找到了安全感,想要安定下来和小吴结婚,早有心意的小吴乐开了花,当即便表示要去广东找菁菁,但菁菁以生意忙为借口推脱了。为了安抚住小吴不到广东,菁菁告诉小吴到结婚时要给小吴一套房产作为嫁妆,小吴一听,难以抑制心中的感动和激动,在心理默默的告诉自己“要珍惜这一份来之不易的幸福,菁菁说什么就是什么”。
陷入“热恋”中的小吴被幸福冲昏了头脑:菁菁说看中了一处房产,有潜力升值,但自己手中资金不足,错过预付期就无法购买到,小吴便把自己的积蓄拿出来给了菁菁;菁菁说不小心出了车祸,要赔偿被撞的人急需用钱,小吴便东拼西凑把钱汇给了菁菁;菁菁说……从2011年6月到2013年3月,菁菁因为各种各样的事从小吴那里拿了近200万,在小吴的提醒下,两年来只还了近6万元,而且一直都不让小吴到广东去找她。
慢慢的,小吴对菁菁的爱恋冷却了下来,而菁菁却仍然没有停止“要钱”的步伐,直到有一天,小吴想试探一下菁菁,坚持要菁菁告诉自己她在广东的住址,过去看看她,不然就不会再给她钱,菁菁再一次“婉拒”之后便“人间蒸发”了,QQ不再上线,电话也接不通。小吴这才猛然意识到被人骗了,遂赶忙报警。
经过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查明菁菁是用别人的头像和照片骗小吴上当,她没有经营建材店、父母没有双亡、自己也没有房产而是租住别人的房子,跟小吴说的所有话都是编造的。
【法官审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菁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部分赃款被追回,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将诈骗的财物大部分予以挥霍,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给被害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可酌情从重处罚。
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菁菁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对涉案赃款予以追缴。
【法官提醒】
在虚假的网络世界中,人心难测,遇事要多想一想,凡事多留一个心眼,警惕那些不惜任何代价骗财、骗物、骗感情的行为。(通讯员 魏芸 陈薇薇)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