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可是违法犯纪这事,不曾想也有亲兄弟一起为之,而且二人并没有事先商量,纯粹只是偶遇,真是无巧不成书啊!
今年2月14日,一大帮亲戚在李甲家里吃完饭,喝完酒,想着去唱歌热闹热闹。于是李甲就打电话预约了哈密某KTV的一间包厢后带着众人前往。到了KTV,李甲预约的包厢客人未走,暂时又没有空的包厢。李甲气不过,借着酒劲气愤的喊道“清场,今天我包场了,一人一个包厢”,说着便冲到一个包厢里开始驱赶客人。
争执中,李甲将一男子堵在包厢的角落开始拳打脚踢。这时,在这里和朋友一起唱歌的弟弟李乙正在上厕所,听到有人喊叫,想着凑热闹的他跑去一看,竟然是自己亲哥哥正在打一个陌生男子,李乙二话不说冲上前去就帮哥哥掌掴该名陌生男子。
随后,被打男子同行的人打电话报了警,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案后,指令派出所组织警力出警,三名值班民警连同两名协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理。
待民警赶到该KTV,了解了事情经过后,准备将李甲带回派出所治安处理,但酒劲未消的李甲拒不但不配合,反倒暴力抗拒。弟弟和亲戚陈某也阻止民警将李甲带离现场,并对执法民警拳打脚踢,致使民警3人受伤。
2014年10月6日,哈密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甲、李乙伙同他人,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妨害公务罪。最终,判处被告人李甲有期徒刑九个月,判处李乙有期徒刑九个月,同时判令二人赔偿受伤民警的各项经济损失。
普法小贴士: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犯妨害公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通讯员 陈薇薇 马睿)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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