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9日,遵义县公安局沙湾派出所在沙湾街上抓获杨某,破获一起携带火药枪进山采药的非法持有枪支案。
2014年12月9日15时30分,沙湾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遵义县沙湾镇建设村齐心组木市台用火药枪打猎,请求处理。
派出所所长姚国伟带领民警吴中林立即赶到现场;当地护林员杨某某将缴获的一支火药枪交给姚国伟所长,而“打猎人”杨某早已逃之夭夭。
派出所制定了周密的抓捕方案,遗憾的是多次前往杨某家中实施抓捕均无功而返;2015年1月19日上午,沙湾派出所出其不意抓获路过沙湾街上的杨某。
据悉:上个世纪八十年代,遵义市汇川区高坪镇冯某经常背着火药枪来沙湾打猎,杨某很喜欢冯某的火药枪。
冯某见杨某对火药枪这么痴迷,索性送了一支火药枪给杨某;杨某隔三差五背着这支枪耀武扬威打野兔,但是10多年来,沙湾山坡上好象再也打不到没有野兔,因此那支枪一直在家里闲置。
想到每逢赶集之日,总会有人来遵义县沙湾镇沙湾街上按照250元/斤的价格收购“独脚莲”草药,于是2014年12月9日6时,杨某雄心勃勃前往沙湾镇西岩山挖“独脚莲”草药;鉴于西岩山一带山高坡陡林深,杨某为了防身,出门之前找出闲置多年的火药枪装好火药和铁钞,然后雄纠纠、气昂昂背着火药枪出发了。
寻遍西岩山,好歹采得4棵独脚莲,杨某心满意足背着枪凯旋而归。
当天下午15时30分,护林员杨某某发现杨某背着枪意气风发阔步路过沙湾镇建设村齐心组木市台,愤怒地质问杨某知不知道当地禁止打猎的规定,杨某慌忙辩解他是带着枪去西岩山采药,并没有打猎,杨某某不管三七二十一冲上前缴获了杨某携带的火药枪。
目前,遵义县公安局已对杨某(男,52岁,家住贵州省遵义县)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办理取保候审,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通讯员 龚庆波 冯连奇)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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