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判】
8月11日,哈密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小李犯盗窃罪,向哈密市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小李因被房主发现被抓获,系盗窃未遂,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行为,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在量刑时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小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官提醒】
入室盗窃严重危害市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市民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出门或夜晚休息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另外,一旦发现入室盗窃,要冷静采取措施,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报警或寻求帮助,不要盲目采取行动,以防案犯“狗急跳墙”,造成人身伤害。(通讯员 魏芸 徐熙豪)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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