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7日,贵州省遵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南白责任区刑警队抓获胡某,破获10余起居民小区业主财物被盗案。
9月18日,南白责任区刑警队接到苟某某电话报案:家中被盗现金2200元和价值2800元的一条黄金项链、一只玉镯和一部白色红米手机;9月29日20时,南白责任区刑警队接到张某某报案:南白镇遵南社区播雅居的家中被技术性开锁入室盗走现金3000元,同时被盗价值3000元铂金项链一条、价值2500元的黄金戒指一枚、车辆备用钥匙一把,停放在地下车库价值28万余元的白色大众途观牌SUV城市越野车一辆。
针对9月18日苟某某家被盗案、9月29日张某某家被盗案,南白责任区刑警队主动放弃2015年国庆长假休息时间,自愿投入破案攻坚,民警调取了海量城市监控录像研判,终于锁定胡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10月7日,南白责任区刑警队在遵义县南白镇一宾馆内抓获胡某,当场从胡某住宿宾馆房间内搜出戒子5个、项链3根、耳环一对、手镯一个。
据悉:2015年9月,遵义县南白镇世纪花园等小区发生的17起盗窃案,均系胡某所犯,涉案金额30余万元;并且胡某对盗窃一辆价值20余万元白色途观越野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之规定,胡某(男,31岁,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人)因涉嫌盗窃罪已被遵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通讯员 龚庆波 袁崇臻)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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