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电话明明已经办理了拆机业务,但银行代扣话费业务却没有停止,这件事情就发生在唐先生身上。据调查,唐先生办理了拆机业务却未及时到银行办理注销代扣话费业务,导致替别人连续交了四笔话费金额为16906元,这让唐先生窝心不已。
案件情况简介:原告唐先生在被告电信公司办理号码为0902-22383xx的固话业务后,于2006年9月14日与银行签订代扣固定电话话费的协议,办理了代扣账号。2011年12月,唐先生办理了拆机业务,拆机后唐先生没有在该银行办理注销代扣话费业务。2013年9月23日,被告电信公司与被告某某公司又签订了光纤租用协议,绑定的固定电话号码为0902-22383xx。2014年4月23日至2014年7月14日,银行从原告唐先生的代扣账号中代扣了四笔话费,金额分别为10014元、1892元、1800元、3200元,合计16906元,缴存电话号码为0902-22383xx的电话费。现唐先生要求被告某某公司返还其损失的16906元未果,现诉至哈密市人民法院。
案件审理结果: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受损失的人。被告某某公司基于光纤租用协议,应当向被告电信公司缴纳号码为0902-22383xx的话费16906元而未缴纳。该银行基于与原告唐先生签订的代扣话费业务协议,将唐先生的16906元用来缴纳被告某某公司使用的号码0902-22383xx的话费。被告某某公司在没有合法根据情况下取得不当利益,作为受益人应当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人即原告唐先生,故唐先生要求被告某某公司返还16906元的诉讼请求,该院予以支持。遂依法判决被告某某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唐先生返还16906元。(通讯员 张庆元 齐梦程)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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