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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外出务工父母"只生不养" 将追究法律责任

时间:2016-02-19 16:28:29  来源:人民网  作者:
导读:民政部副部长邹铭今日在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表示,个别外出务工父母缺乏监护责任意识,很少回家看望和联系在家留守的子女,甚至是“只生不养”,造成一些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受到了严重的损害,对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外出务工父母,必须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邹铭表示,《意见》对于文件要求的政策措施如何在基层得到很好的落实,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从明确各方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引导社会参与,政府、家庭和社会协同联动这些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

  第一,要制定一个好的实施方案,建立一个好的联动机制,对本地区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按照《意见》要求予以明确。

  第二,要有一个好的信息平台和工作平台。一个好的信息平台是确保信息畅通、及时采取干预措施的基本保障,要及时更新、动态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信息,将做好定期走访、全面排查、监护指导等日常关爱服务和应急时期的及时干预、及时处置结合起来。同时要有一个好的工作平台,这个工作平台就是相关部门,包括民政部门的县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以及其他部门的相关服务机构,包括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的一些服务载体,这需要统筹规划,保证这些工作平台在重点地区能够覆盖到位。

  第三,需要一支好的工作队伍。这个工作队伍一定是要富有爱心,要尽心尽责,而且要经过一些培训,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心理和成长。这个队伍从哪儿来?一个是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一个是相关服务机构的服务人员,还需要社会志愿者、专业社会工作者等方方面面的力量,来做到统筹安排、全覆盖。对于留守儿童比较集中的地区,要加强力量的倾斜,重点把基层的工作力量放在这个地区,还要组织一些专门的培训,培育一些专业的社工和社会组织从事这方面的工作。

  最后,要有一个好的督促检查机制。这个督促检查机制应该做到常态化,不间断,而且要有一些量化的指标。只有这四个方面的工作在基层得到落实,才能确保我们这样一份好的政策、好的文件能够得到一个好的效果,有效地遏制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的一些不良现象的发生。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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