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之声讯 (通讯员 胡雅楠) 近年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从司法审判工作需要出发,以培养双语法官的审判能力和调解能力为重点,不断推进“双语审判”,在审判工作中使用“双语”,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架起了民族和谐的桥梁,为伽师县的民族团结、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加大双语法官的培训力度。该院高度重视双语法官和书记员的培养,每年都选派法官参加自治区的双语培训,有效解决了诉讼过程中对法律的准确解释和规范使用维吾尔语的问题。同时组织干警参加县组织部组织的双语培训,提升干警的双语的表达能力和运用双语开展工作、服务群众的能力,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两年来,累计培训自治区级双语法官4人次,县级双语培训12人次。
二是选配双语法官充实到诉讼服务大厅。该院加大双语窗口建设,选配法律知识丰富、办案经验丰富、通晓双语的法官担任诉讼服务大厅的接待和立案工作。为不通晓汉语的维吾尔族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诉前调解、登记立案和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等。
三是开展“以案说法”法治宣讲活动。抽调懂双语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法官走进乡村和社区,用生动的语言、鲜活的事例和深入浅出的理论阐释,把理论性的说理、说教转变为与群众分享自己的认识和体会,帮助广大干部群众和宗教人士理清模糊认识。通过拉家常式的交流授课,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使生硬的说教、警示变成了一种疏导、指引,受到各族群众的欢迎。今年以来,该院共开展双语法治宣讲1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咨询和教育群众7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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