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之声讯 (通讯员 蔡伟巍) 山东省垦利区司法局红光司法所依托“渔法同行”服务品牌,按照便民、利民、高效原则,着力于为渔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营造“法治东海岸”。
一、“阵地前移”公共法律服务全面化
通过整合红光渔业办事处综治、司法、信访资源,实现实体网络热线全覆盖。一是在一楼大厅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一窗口对外,涵盖综治、信访、综合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职能结合,通过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终端,达到“零距离”利民便民的目的,为群众提供指尖上的公共法律服务。二是在红光新村和老十五村委大院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实现每周固定工作日值班,同时安装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终端设备,架起群众与公共法律服务机构联系的桥梁,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向基层延伸、实现零距离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在红光渔村建立便民法律服务点,公示公告法律服务的所有信息,方便群众咨询和办理法律事务,同时依托“一村一法律顾问”配备,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标准上移”矛盾纠纷联动化
红光司法所则密切关注渔业生产、捕捞作业等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抓好社会影响面大、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不断提高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一是深入推进警调对接。在红光新村和老十五村警务室设立调解室,并有专职人民调解员与办事处民警共同参与及时受理、调处矛盾纠纷。二是深入推进访调对接。红光司法所与信访办合署办公,对于群众提出的信访事项联动处理、形成合力,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妥善解决。三是联系渔民协会通过普法宣传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开展“进渔村、上码头、入渔船”法治宣传活动,根据渔民的实际需求和休渔期政策的需要,零距离宣传渔业生产方面的法律知识,提升渔民的法治观念、渔业资源保护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把矛盾纠纷化解和普法教育相结合,打牢预防化解矛盾的法制基础,通过“以案释法”引导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重心下移”法律援助主动化
针对渔民群体劳资纠纷、人身伤害赔偿案件多的情况,红光司法所秉承应援尽援的原则,积极为讨薪、伤残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真正发挥便民惠民作用,切实维护渔民合法权益。一是开辟绿色通道。高效整合法律援助、劳动仲裁、渔民维权等法律服务功能,实行“统一受理、及时梳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结”的运作模式,为渔民提供一站式法律援助。二是变被动为主动。红光司法所不再是等待求援,而是通过渔民协会、扶贫办公室不断排查、走访了解渔民生活工作情况,定期到贫困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做到“主动服务”。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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