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之声讯 (通讯员 青勇 陈一然)自2016年9月以来,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法院正确把握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方向和目标,结合该院工作实际,深化对司法责任体制改革的认识,不断探索新方式、新方法,全面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使各项改革措施发挥实际效能。
明确院庭长办案数量,建立院庭长办案公示制度。2017年5月,岳池法院院出台《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明确院庭长办案数并对院庭长办案实行手动分案为主,随机分案为辅的原则,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并不再办理程序性案件。每月向全院通报院庭长办案数量等情况,并上报院长办案情况。
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2017年2月,岳池法院院出台《岳池县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议事规则(试行)》,并建立五个专业法官会议,即刑事、传统民事、劳动争议、商事、执行专业法官会议,各由6名法官组成,并就专业法官会议的召开、议事规程制订了相应的制度,确保专业法官会议有序召开。
严格落实司法制度的规定,未入额法官不再办理案件。2017年4月,岳池法院院出台《岳池县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签发办法(试行)》,严格法律文书签发制度,实行承办人自行签发法律文书。明确需由院庭长签发法律文书的范围,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规范了审判权的运行。
加强事中监督。对包括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与本院或上级法院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承办法官被他人举报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以及涉及本院干警近亲属而当事人又不同意移送其他法院审理的案件,该院均要求承办人及相关责任人随时向院领导报告案件进展情况及评议结果,审监庭及纪检监察对案件进展全程监管。
强化三评查工作。为提高案件质量,岳池法院院根据本院实际,于2017年4月出台《岳池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建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三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案件质量、裁判文书及庭审过程的评查,各项评查涵盖了全部的员额法官,及时通报评查结果,并建立评查异议复议制度,对评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书面及当面申诉。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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