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之声讯(通讯员 艾合麦提·吉力力) 为贯彻落实全国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推进会精神,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等有关要求,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中的推动和保障作用,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坚持党政主导,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新格局。
近日,伽师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原告赛某与被告阿某是邻居,2018年6月左右,原被告一起喝酒过程中发生矛盾,被告阿某用啤酒瓶打原告脸上,导致原告脸上轻微伤,事发以后派出所主持调解,做了很多工作,但原告不愿意调解处理,起诉到法院来。立案以后,主审法官考虑到原被告是邻居,与原被告所在地的村委会联系并跟村委会,工作队一起进行调解,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由被告阿某赔偿原告赛某各项损失4.5万元,此款当日给付。
这是一个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案例,但是对双方当事,确是一件大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运用,能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的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能让许多纠纷解决方式各得其所、各尽其能、多元共治,让许多的纠纷得以解决,让人民群众真切体验和获得改革的“红利”。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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