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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者黑名单”能否让法院执行不再难?

时间:2013-07-19 19:29:40  来源:新华网  作者:杨维汉 徐硙
导读: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将被曝光,使其因不诚信行为付出更大代价,“失信者黑名单”让人们看到了破解“执行难”的希望。

  司法解释明确,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六方面内容。孙军工说,法院重视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对于应当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会依据程序,审慎核实,认真比对,避免出现公布信息错误的情况,维护公民身份信息权益。

  孙军工还介绍了名单的公布方式,首先是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全国统一的名单库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布,同时地方法院也可以通过公告栏、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公布。

  此外,司法解释还规定了定向通报制度,将失信信息数据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进行“点对点”通报,由这些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让守信者赢失信者亏”

  针对“失信者黑名单”如何公布的问题,张根大介绍,公布的范围是面向全社会,主要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公布,这个网站里将设立一个子网站,即执行案件管理系统,这部司法解释今年10月1日生效后,专门有一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平台,公民都可以不需要密码进行查询。

  对于法院建立“失信者黑名单”制度,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谭秋桂认为,这说明信用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并最终形成“诚信受益,失信惩戒”的社会环境。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自然人、企业得以较低的交易成本获得较多的交易机会,缺乏良好信用记录的自然人、企业则必然减少甚至丧失交易机会,即使获得交易机会,成本也将大幅提高。

  孙军工指出,这个制度就是要通过信用惩戒手段,使被执行人的信用好坏和其经济利益、个人名誉、企业声誉、交易机会、生存空间直接挂钩,建立“守信者赢,失信者亏”的评价体系,使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由此迫使其自动履行判决,以提高执行效率,提升法院执行力。(记者 杨维汉 徐硙)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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