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翟树全精神的通知》,号召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干警积极投入到学习宣传翟树全精神的活动中,切实感受“扎根基层服务百姓,秉公办案两袖清风”的翟树全精神。通过学习翟树全精神,让岳普湖县人民法院每一名干警深感震撼,切身感受到了翟树全同志工作中透露出的“人性之善”。
一、学习翟树全同志一心一意为群众服务的理念。
今年以来,该院为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不断加强各项工作,要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历史的检验。一是建服务中心。该院诉讼服务中心以立案庭为基础,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在立案大厅专门设立了便民服务窗口,为当事人提供格式化诉讼文书、笔墨纸张、写字桌椅、老花镜、便民药箱、饮用机、LED电子显示屏、手机加油站等便民服务设施。此外,诉讼服务中心还配备触摸查询机,为当事人提供常用法律法规、法院基本信息、预约承办法官、查询开庭公告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便民服务。今年以来,导诉当事人560余人次,咨询案件80余件,代收诉讼材料100余件,预约法官60余人次。二是设法律服务站。该院在社区、园区企业、乡镇设立法律服务站,由退休老干部、老庭长和资深法官担任调解员。同时,抽调3名具有丰富审判经验和社会经验的审判人员专门从事法律服务站的诉前调解工作,重点调解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土地承包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宅基地纠纷及民间借贷纠纷等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用,深受群众欢迎。今年以来,调处中心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60人次,上门立案30余次,上门开庭30次,诉前调解案件15件,建议立案8件。三是调民生案件。该院针对近年来民间借贷、劳务合同、农民工讨薪等重点民生案件急剧增加的趋势,专门成立民间借贷案件工作领导小组和农民工讨薪案件工作领导小组,大力推行诉前调解、小额速裁和“立案提速”理念,对涉及民生案件开通“诉讼绿色通道”。今年以来,该院安排法官先后进入城乡结合部、乡镇、社区等10多个工地进行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为农民工讨回200余万元工资款。为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对未结诉讼案件开展专项清理积案活动,对清理出的未结诉讼案件,逐案分析具体原因,并确定下一步工作措施,通报清理进度,对短期不能清结的案件,要求承办人上报未结原因,制定审理措施,并督促及时结案。今年以来,及时清理未结诉讼积案31件,采取查封措施10件次,采取拘留措施3人次,为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5.82万元。四是拓“法官六进”。该院为拓展司法职能,强化司法服务效果,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司法建议为主题的“法官六进”活动,号召法官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军营、进乡村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今年以来,30余名法官先后进入社区、晨光集团、县一中、驻县部队、色也克乡等地进行法律宣传活动,共发放诉讼指南200余本、宣传资料1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60余人次。
二、学习翟树全同志采取有效的调解方式开展调解工作。
该院高度关注涉及民生案件,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将调解工作关口前移,开通五个“绿色通道”,全力保障民生。开通诉前调解“绿色通道”。为缓解审判压力,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对一些涉及赡养、抚养、土地、邻里、民间借贷等类型的民生案件以诉前调解结案方式作为第一选择,开通“绿色通道”,院党组要求办案法官不分节假日、不分上下班、不分早与晚、不分白与黑,随叫随到,随到随调,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法官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引导群众选择诉前调解解决矛盾纠纷,减少对立情绪,以和谐的方式化解矛盾。2011年10月19日,刘某三次将棉花卖给阿某,总计价款10万余元。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阿某给付棉花款。承办法官在立案前经过审查,该案事实清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阿某对棉花款项并无异议,只是阿某暂无给付能力。承办法官深入细致地给双方当事人讲明利害关系,引导双方当事人求大同、存小异,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整个过程只用了3个小时。今年以来,受理诉前调解案件60件,调解60件,诉前调解率达100%,涉及150余人;畅通小额速裁“绿色通道”。充分发挥小额速裁程序高效、便民的特点,设立速裁组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开庭方式、简化庭审程序、引导当庭履行。受理小额速裁民商事案件18件,小额速裁程序调解结案18件,并当庭履行,调解率100%,平均审理周期约8天,最快的30分钟结案。服务企业“绿色通道”,为企业吃了定心丸。该院以园区法律服务站为平台,强化与园区企业的联系网络,建立园区法律服务站等,设立畅通无阻的园区案件诉讼“绿色通道”,做到急事急办,及时化解涉企相关纠纷,为园区企业排除后顾之忧。通过调解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资纠纷、企业职工之间简单的经济和侵权纠纷以及其他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纠纷,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增强企业员工依法维权意识。民工维权“绿色通道”,为弱势群体挑起保护伞。法院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一项突出任务来抓,深入辖区建筑工地和用工单位进行调研、宣传,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畅通民工维权立案、审判、执行“一站式”服务,对拖欠民工工资的案件做到当天受理、当天调解、当天处理,避免矛盾扩大。受理农民工群访案件36起,调解36起,为农民工讨薪260万元,有效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2013年3月9日,14名农民工经人介绍来到郜某承包的某红枣地进行嫁接工作,工作2个多月,未拿到工资。无奈之下,他们聚集讨薪。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承办法官立即向院党组汇报了案情,院党组要求办案法官要想尽一切办法化解矛盾,努力帮助农民工解决困难。承办法官放弃周末休息时间,根据案情制定了详细的调解方案,再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一天的艰难调解,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协议。服务三农“绿色通道”,解民忧。充分发挥巡回法庭职能作用,以“巴扎法庭”、“假日法庭”、“双休日法庭”、“农家法庭”为载体,开通服务三农“绿色通道”,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深入农户家中、田间地头就近开庭,合理安排在节假日或巴扎天进行调解,在空间、时间、费用上尽可能为农民群众提供便利。两年来,巡回办案160件,调解160件,调解率100%。2003年,岳普湖县某场与该场职工努某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每年交纳承包费9280元,承包期限为26年。2004年,努某未经场里同意,将土地转包给农民艾某。2008年,努某、艾某与某乡发生纠纷,未再交付承包费,且艾某多次上访,要求赔偿损失。经三年上访,三年调解,始终未能得到解决。岳普湖县法院在了解案情后,本着“为党委分忧、为百姓解难”的宗旨,法院领导主动介入,并安排资深法官多次实地核查,现场主持调解,疏导劝解,并请艾某的兄弟一同算账,分析利弊,让他们互相协商。经过不厌其烦的释法说理,法院领导及法官的耐心、诚心和真心打动了双方,赢得了他们信赖,达成一致协议,原合同继续履行,终于在春播时,撂荒3年的土地又恢复了生气。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方法得当,目前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已达到“零信访、零投诉、零控制”的“三清零”目标。 1/3 1 2 3 下一页 尾页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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