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之声讯(通讯员 艾孜孜·吾买尔)近日,新疆泽普县人民法院法官前往到泽普县阿依库勒乡翁热提村教学点,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就校园欺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电信诈骗等内容向学生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同时,详细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定义、如何应对校园欺凌以及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受益师生达100余人。
课堂上,法官结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通过真实案例,教育引导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要保持警惕,在网络上要慎重交友,不轻信、不约见陌生人,不轻易透漏个人信息,确保自身安全。宣讲内容与学生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具有实用性和指导性,为广大师生进一步加强法律知识提供了帮助,让他们学会怎样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代中国年少儿童既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经历者、见证者,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
通过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师生们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了学生明辨是非、自我预防的能力;引导学生要与人为善,珍惜校园的美好时光,远离危害,好好学习,做一名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也为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法治校园提供了有力保障,营造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今后、泽普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学校的沟通、配合,以多种方式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主动融入校园治理,为营造平安、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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