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之声讯 (通讯员 孙维存) 判决生效的法律文书是证明权力人权力的有效凭据,合法有效的生效判决如果得不到及时执行,如同法律的白条。今年以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利用两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的要求,从依法保护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树立法律权威,守护诚信的实际出发,多措并举惩治“失信人”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一是成立伽师县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执行局局长任副组长的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裁定组、执行组、查控组、,各组之间既有明确的分工,也要做到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形成工作上的齐心协力,下大决心治理 “失信人”,全面提高案件执行效率和执行标的实际到位率。并实际结合制定了伽师县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方案。
二是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公开发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基础上, 充分利用现代化微博、微信、网站、朋友圈等自媒体,形成公平正义社会舆论氛围。
三是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和总对总、点对点方式,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城建、金融、交通、劳动监察、工商、税务、土地、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养老保险等的部门进行通报,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四是由综合组负责,将所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集中清理,对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被申请人进行依法公开曝光,限制其坐高铁、飞机和其他高消费。
五是积极采取凌晨行动、周末行动、节假日行动,充分利用节假日被申请人回家之际,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的失信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扣押被执行人的物品等,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六是搞好法律宣传。由综合组负责,利用执行时间对被执行人进行法律宣传资料的发放。同时,充分利用当事人到法院来的多的实际,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宣传法律,提高群众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同时充分利用驻村访惠聚组每周一大宣讲的优势,印制维汉双语宣传资料,及时进行法律宣传,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 更好地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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