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改革要点
公安
《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2015年2月15日发布)
●加快建立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探索建立主办侦查员制度,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
●完善立案审查制,探索实行受案立案分离和立案归口管理制度。
●严重刑事案件都要全程录音录像。
●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检察
《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20 15年2月25日公布)
●建立省以下地方检察院检察官统一由省提名、管理并按法定程序任免的机制。
●推动省以下地方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
●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检察院。
●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完善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建立职务犯罪案件跨行政区域管辖制度。
●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法院
《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2015年2月26日公布)
●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
●到2016年底,推动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
●坚决贯彻疑罪从无原则,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服装出庭受审。
●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
●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
●建立主审法官、合议庭行使审判权与院、庭长行使监督权的全程留痕、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机制。
●建立法官员额制度。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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